熱點一、疫情期消費合同如何適用不可抗力條款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衛健委公告將新冠肺炎納入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相繼啟動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各地采取了多種措施以減少人員流動和聚焦,控制疫情。因此產生了大量的消費合同無法履行的問題。
對此,重慶市消委會秘書長徐京表示,新冠肺炎及相應的政府控制措施,符合不可抗力的要件。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因新冠肺炎影響消費合同的履行適用不可抗力條款時,是適用解除合同還是變更合同?徐京稱,由于本次新冠肺炎發生在春節前后,這一時期履行的消費合同大多具有特定的時間要求,遲延履行沒有意義或無法實現,且疫情及控制措施的解除時間目前無法確定,所以多數情形下任一方當事人都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于履行時間的變更不影響合同目的的消費合同,履行一方可以主張在合理期限內變更履行時間。
熱點二、疫情期線上購物激增消費者注意截圖留證
新冠肺炎疫情的到來,隔斷了人們的出門之路,卻凸顯了在線化的優勢。疫情期線上購物訂單激增,與之相關的投訴也有所升溫。
對此,徐京建議,廣大消費者應盡量選擇大型網購商城。下單前應確認所購商品的信息、服務內容、有效期限等相關信息,避免“貨不對板”。
同時,需謹慎購賣微信朋友圈的商品。徐京稱,朋友圈購物,一旦發生糾紛,沒有商家登記信息,往往難以維權。他表示,近期,一些不良商家,通過朋友圈發布一些買賣防疫用品的虛假信息的投訴較多。以口罩為例,在購買時一定要注意查看產品的標識,查看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廠名、廠址、保質期、產品使用說明書等信息是否清晰標注,包裝上是否有醫療器械注冊信息。消費者購買醫用口罩,想知道企業生產信息、批準文號等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點擊“醫療器械”“國產器械”,輸入要查詢的企業名稱,就可以查詢口罩詳細信息。
此外,在收貨時及時驗貨,核對所購物與線上宣傳是否一致,發現不一致時拒簽,拍照留存,并及時聯系商家或是在線維權。線上購物切記保留聊天記錄、宣傳圖片、發貨單據等相關憑證,以便在發生消費糾紛時可依法維權。
熱點三、疫情期間家電維修如何開展?
家里大小家電突然“扯拐”了,可是家電售后商家即使復工,也擔心“新冠”病毒乘虛而入,咋解?
對此,徐京建議,家電服務經營者應制定應急預案,做好信息采集,建立報備制度等。復工應做好防護物資儲備及從業人員防護知識培訓,加強安全防控教育和提示,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最好,設立專人輪流值班,保持與有關部門、消費者的溝通。”徐京說,商家可優先使用“無接觸式服務”。消費者報修,可先采用電話溝通、視頻連線等方式,維修人員指導消費者遠程排除、解決一般性故障問題,減少上門服務。
同時,若遇到確需上面服務的情況,維修人員應提前了解消費者及家庭成員身體健康狀況,并做好防護措施,保持適當距離;盡量縮短上門服務時間,避免疫情蔓延。對未做自我防護(不戴口罩等)的上門服務人員,消費者有權拒絕接受服務;對不戴口罩的消費者,上門服務人員也可拒絕提供服務。
此外,“三包”外涉及收費的項目要明碼標價,并提前告知消費者,征得消費者同意,不得亂收費、亂漲價。服務結束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收費清單。